(资料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3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为保障道路有序通行,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8月12日起,陵水“交通违法随手拍”上线。
通过“陵水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的,选择自己“随手拍”的三张图片或视频及文字内容(如:该驾驶人于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路驾驶车牌号为xxx的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通过“陵水交警”抖音号举报的,将自己“随手拍”的三张图片及文字内容(如:该驾驶人于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路驾驶车牌号为xxx的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发布抖音并@陵水交警。通过邮箱举报流程的,邮箱主题为“举报违法行为”,选择自己“随手拍”的三张图片或视频及文字内容(如:该驾驶人于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路驾驶车牌号为xxx的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发送至lsjj83323103@163com。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以上三种途径举报照片或视频需要拍摄清晰的违法行为及车辆信息(车牌号),交通违法随手拍适用区域为陵水黎族自治县辖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陵水交警提醒:“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者在对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其它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取证拍摄资料要保证清晰,能够准确辨认违法地点或地点周边特定参照物及道路上交通信号;建议倡导举报人使用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资料进行举报,以便证据上叠加违法时间同时满足证据要求。举报交通违法的图片或视频,必须保证真实原始资料,不得对图片进行任何修改或对视频进行剪切编辑。举报证据资料应当清晰反映被举报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位移、动态行驶轨迹、违法日期、具体时分等信息。建议应优先采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作为证据资料。严格举报适用区域、受理范围内,在上述明确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要求举报取证资料应及时在取证24小时内进行证据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