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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省临泽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化妆品经营“678”标准,即“六规范”“七统一”和“八承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创示范。根据《临泽县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要求,鼓励具备一定条件、有代表性的经营企业先行启动创建,形成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县工作有力开展。

二是加强检查指导,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以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母婴用品店、美容美发机构等为重点检查单位,以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面膜类化妆品、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等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积极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监管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等群体中宣传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手机 APP,鼓励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产品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督促其通过使用“化妆品监管” 手机 APP 扫码、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等方式对所经营产品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产品可追溯可核查。

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4家次,63家经营使用单位经营行为比较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通过检查评定。该局将持续开展检查及督查,力争年底前90%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质量管理能力提升。(通讯员 汪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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