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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己拍的照片还能被告侵权?这样离谱的事,还真被星空摄影师戴建峰遇到了。据报道,8月15日,戴建峰接到视觉中国电话,称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对方173张照片,需要赔偿8万多元。戴建峰查阅邮件后发现,视觉中国宣称侵权的照片,大部分是他自己拍摄的;他所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不涉及与视觉中国的合作。

当日晚间,视觉中国紧急回应称这是个“误会”,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某境外图片库销售,该图片库又将图片授权给一家美国公司销售,视觉中国则是这家美国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因此拥有图片的销售权利。对此番解释,戴建峰表示不接受,经他与境外图片库核实,视觉中国没有相关作品的版权,美国公司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授。

视觉中国的回应,看似有清晰的授权链条,但也表明其只是销售中介;按照摄影师披露的信息,侵权的一方恰恰是视觉中国。那么,视觉中国享有哪门子著作权?无权维权,岂不是冒名维权?一开口就索赔8万多元,是维权还是碰瓷?到底是摄影师“误会”了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还是视觉中国“误会”了版权本该属于作者?

吐槽视觉中国的大有人在。《中国国家天文》杂志官微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多家知名公司纷纷表态,自己的商业图标竟然成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以至有网友疑惑,如果遇到索赔,怎么知道网站有没有图片权益?

其实,视觉中国碰瓷式维权有旧账在身。维权维到原作者头上,或许只是小概率事件,却揭露出这家公司靠维权创收的致富经。2019年4月,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而引发众怒,甚至一度将国旗和国徽的图片纳入版权图库而引起公愤。需要追问的是,近年来,视觉中国发出多少索赔邮件,其中,还有没有拿着别人的版权去维权的案例?即使真的有人盗用原作者的图片,可视觉中国连原作者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维护作者著作权?

作为知名图片公司,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理所应当;但是像这种碰瓷式维权,只会破坏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不是幌子,不能一面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一面又对使用者大搞维权;更不能抱着“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的心理,钻版权保护的空子,把法务当商务,捞一笔是一笔。4年前因为“黑洞事件”,视觉中国受到网信部门约谈,网站曾经暂时关闭。其负责人当时表示,将全面彻底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向原作者索赔的荒唐一幕表明,视觉中国依旧存在维权“黑洞”,版权保护行业依然没有脱离“黑洞”。

视觉中国被摄影师打脸了。保护著作权,就要先打掉碰瓷式维权。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李霞

流程编辑 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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