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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咱们公司运营状况如何?有没有再遇到货款断档情况?”近日,河北省涿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打电话给广东省某物资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负责人进行回访。此前,该院通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帮助该公司要回了货款,使该公司恢复了正常经营。
2017年11月,物流公司与涿州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工程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工程公司没有向物流公司按期足额支付货款。2020年7月,物流公司向涿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工程公司向物流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合计1317万元。2021年9月,判决生效进入民事执行程序后,执行款项却一直没有执行到位。2022年3月25日,法院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终结执行。
“他们还欠我们公司的钱,法院为什么终结执行?”今年2月,物流公司向涿州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该执行案件全部卷宗,向执行法官详细了解该案全部情况后,发现在执行过程中,工程公司向物流公司作出了在2022年4月前支付完毕的承诺,物流公司同意工程公司如期履行承诺。然而,约定期限到期时,工程公司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双方在逾期利息金额方面也存在很大分歧。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涿州市检察院向该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内容及时恢复执行;开展财产调查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破解案件的执行难点,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一起赶赴位于广州的物流公司,从该公司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该公司目前还有多笔货款没有到账,货款回流困难导致再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工人工资的发放都成问题。从广州返回后,承办检察官又来到位于涿州的工程公司走访,发现该公司的工程量减少,项目资金回流不到位,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经营十分困难。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这两家公司都是在当地很有影响力的重点企业,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只因这起经济纠纷终止了合作。
为尽快帮助两家公司摆脱困境,今年5月,涿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执行法官同两家公司的法务人员召开网络协调会,为两家公司搭建起化解纠纷、重建合作的桥梁。经过4个小时的沟通,两家公司的负责人终于同意进行“面对面”会谈。
5月24日,涿州市检察院组织双方负责人以及该案执行法官共同召开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会商会。经过承办检察官充分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随后,工程公司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加快了资金回流速度,同时大力削减公司的非必要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又将闲置设备整合变卖,申请银行贷款,多方筹措资金。6月,工程公司终于将所欠货款和逾期利息共计1413万元一并打入了物流公司的账户中,物流公司随即向涿州市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
(本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