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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已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人次(副题)

近年来,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等法律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青岛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积极为现役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助力青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今年以来,已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人次。

实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三优”服务。一是接待优先。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援助中心咨询,律师优先接待解答咨询;二是受理优待。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三是服务优质。不断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对驻青部队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

打造“12348热线+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新模式,努力将涉及军人军属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优势,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主研发设计调解工作管理系统,摸索出一套适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调解工作特点的调解模式和工作流程。这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为全国首创。

深化业务整合,升级打造“一站式”便捷服务窗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打造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商事仲裁等主要服务职能,为军人军属提供 “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新模式,打造“全域受理、全域指派”法律援助品牌。升级“法援在线”系统管理平台,在民事案件申请模块下增设全域受理指派案件模块;增设专属模块,在系统中增设军人军属案件受理登记模块;组建专业团队,如根据专业特长和执业经验,遴选1140名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律工作者组成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成员,92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人民调解员成员等,积极参与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升涉军维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市法援中心探索形成了以“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宣传调研活动,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联合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同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维权月”活动;与市军休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拥军优属,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赴北部战区海军政治工作部某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共同商洽推进军地协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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