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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扬子新材(002652)违法事项及处罚结果初步浮现。8月2日,扬子新材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证监会根据扬子新材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王功虎、秦玮、孙哲峰、鲍俊五名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5万元、1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金额超过千万元。
公司受罚源于去年底的2022年12月29日,扬子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后经证监会调查,扬子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一)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18-2019年年报;(二)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20年年报;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20年报。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挽损。
此外,扬子新材8月10日晚间公告副总经理洛涛、财务总监石福明均辞任现职。
值得注意的还有,扬子新材近年业绩不振,2019年来已经连续亏损,就在7月中旬预告2023年中报归母净利润仍亏损1250万元–1600万元,扣非净利润也预亏1450万元–1850万元,与去年同期亏损情况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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