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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民何女士向记者反映,此前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配有头盔,但现在配头盔的车辆越来越少,难以保障骑行安全。对此,南宁市交警部门称,根据有关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属于必须佩戴头盔的范畴,仅倡导佩戴头盔。共享电动自行车平台回应,平台出于成本考虑,暂不提供头盔。

南宁市民族大道上,一男子骑行共享电单车时,未选择佩戴车篮里的头盔。南国早报记者 尹世斌 摄

记者走访发现,南宁目前只有哈啰、美团等少部分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了头盔。在邕武路,一辆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配了头盔,但头盔边缘有裂痕,轻微损坏。记者扫码后系统提示:“请您佩戴好头盔,安全骑行。”在青秀区,一辆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筐内,也配有一个较新的头盔。

哈啰出行华南品牌公关负责人张津豪表示,早在去年4月,哈啰就在南宁推出了配备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但头盔丢失、损坏情况严重,尽管企业及时进行补充,但效果甚微。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施行“一城一策”,南宁暂无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的规定,平台出于控制成本考虑,不再对运营车辆全部配备头盔。

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共享电动车挂小蓝牌,而这类车辆不属于必须佩戴头盔的范畴,仅倡导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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