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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7日讯(记者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份系统部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的政策文件。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大量应用,装机规模稳居全球第一。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退役新能源设备属于新型固体废弃物,退役风电设备体积大、材料复杂,退役光伏设备具有较高资源价值。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意义重大,能够有效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避免不规范利用处置带来的土地占用和环境风险,是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最后一环。

当前,我国部分发电企业、设备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已积极探索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和应用场景,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退役设备处置责任不明确,专业化回收利用企业较少、商业模式不成熟,存在简单焚烧和填埋废弃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现象。

《指导意见》在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设备类型、退役情况等基础上,提出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从责任机制、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产业培育等方面提出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部署了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6方面主要任务。

为加快相关措施落地实施,《指导意见》还从技术研发、资金政策支持、标准规范体系、产业培育等方面细化有关部署,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同时,指导支持部分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加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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