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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8月31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郑州市全面启动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工作,该项工作将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据介绍,根据有关要求,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可申请郑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其中,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此次稳岗返还工作采取“免申即享”和“依申请”两种方式。“免申即享”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信息确认经办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依申请”方式通过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中的“单位办事通道”申请办理稳岗返还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稳岗返还资金的用途有明确的要求。按照人社部规定,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另外,为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要及时清缴欠费,否则将无法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应及时维护银行账户等涉企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实现资金正常返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待遇予以撤销,不再办理拨付。
正观新闻记者 李娜 通讯员 付鹏辉 沈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