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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1、标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种籽葵(烘炒类炒货),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10.5公斤,共计10.5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4.5公斤,共计4.5公斤;库存(未销售)6公斤,共计6公斤;封存6公斤,共计6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0000元。
2、南京人觉非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淘宝网)销售的标称睢县颐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格咆哮者水蜜桃利口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20瓶,共计84公斤,货值3129元;已销售105瓶,共计73.5公斤;下架(破损)15瓶,共计10.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造成。六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54元;罚款1564.5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