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远洋集团港交所公告,应发行人要求,因并未于2023年8月13日(即有关利息付款的14日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包括该日)至2023年7月30日(不包括该日)的利息期间的利息(20,940,000美元)而导致发生票据项下之违约事件,故票据将自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正起于香港联交所停牌,直至作出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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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港交所公告,应发行人要求,因并未于2023年8月13日(即有关利息付款的14日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包括该日)至2023年7月30日(不包括该日)的利息期间的利息(20,940,000美元)而导致发生票据项下之违约事件,故票据将自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正起于香港联交所停牌,直至作出进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