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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宁,天下平。”汾河作为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全长710余公里,其中流经晋中市祁县、平遥、介休、灵石四县(市),共计124公里。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持续落实生态环保类税收优惠政策,主动服务帮企业算好“经济账”和“生态账”,坚持将“税力量”汇入到绿色发展的长河中,以更实政策激励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山西凯嘉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在“绿色税制”和“蓝色服务”的加持下,走出了一条“变废为宝”“点绿成金”的绿色转型之路。公司主营的煤层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节能环保项目,通过对瓦斯气综合利用进行发电及供热,年可实现节能量33296.72吨标准煤,预计温室气体年减排量(折算二氧化碳当量)87903.34tco2/a,低碳环保节能,实现“零排放”。

作为一个绿色节能企业,从设立到发展都收获了税惠政策的助力。企业负责人张志飞算了一笔经济账,2018年至今企业累计享受节能环保、鼓励高新技术等各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3190.12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3156.95万元,环保税更是自2018年开征之初就享受到了减按50%征收的政策红利。张志飞坦言:“我们是被税收优惠滋润壮大的!”

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使山西凯嘉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成为了环保税优惠政策的受惠主体,更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长期追求。

同样攻克“环保”难题,完成转型发展的还有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在经济转型发展浪潮中,成功实现了产品升级,可年产优质冶金焦110万吨,并对焦油、粗苯、硫铵、硫膏等焦化副产品进行回收。宏安焦化自2018年环保税征收以来,共享受环保税减免税额105.58万元。

“作为一家焦炭生产企业,公司的环保和资金压力非常大。技术上不去产品没有竞争力,产业链不延伸转型升级无从谈起,环保设备不更新随时面临停产整顿,资金的问题不解决,所谓发展根本是纸上谈兵”。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杨锦龙对公司环保工作非常重视。

杨锦龙表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许多支持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发展的负担,国家的好政策和税务部门的好服务,坚定了我们不断发展的信心!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在落实“两山”理论的深入实践中,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速增效,绿水青山正在一步步转变为金山银山。晋中市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落实优惠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上深耕发力,用税费红利助力企业绿色转型,为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贡献更多的税务力量。(梁良 王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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