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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方县人民法院百纳法庭法官来到黄泥乡槽门村针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勘验,并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和劝解工作。

原告付某已年近85岁,到百纳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称其于1995年将案涉土地无偿出借给被告周某使用,但周某在占有使用该土地后拒绝归还,侵犯其合法权益,双方针对此事交涉至今无果,便来到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土地。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为查明案件事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且考虑到原告付某已经年迈行动较为困难,决定组织原告付某的子女及被告周某一起亲自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案件症结所在。

在勘验现场,承办法官一边对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一边就争议的范围进行确认。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分析和释法说理下,原告付某决定撤诉,平息此次纠纷。

通过实地勘验,现场走访,能更好地还原案件事实,为定纷止争打下良好的基础,也能够让司法服务更加人性化、接地气,努力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以可感、可见、可触及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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