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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电力运行异常情况,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异常分析和风险预控,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运行异常信息报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在国家能源局所列十类电力安全事件基础上,将影响电力供应、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故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等方面共8种电力运行异常情形纳入信息报送范围,并提出异常信息报送有关要求,督促电力企业高度重视电力运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异常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强化电力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