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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原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功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功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功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周功民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