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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徽红”守护“生态绿”

白龙江林区法院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 通讯员杨明东)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8月14日,白龙江林区法院组织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杨华晖双语法官工作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高红 摄

为深入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白龙江林区法院在甘肃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沙滩保护站设立“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基地”。生态修复基地作为保护林区生态环境的有益平台,承担着“惩治、修复、联防、教育”的功能。生态修复基地的设立,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林区实际,必然会成为保障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的主阵地,成为保护林区生态的生动实践。

随后,白龙江林区法院“杨华晖双语法官工作室”干警深入甘肃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沙滩林务所、舟曲县武坪镇哈迭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杨华晖为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干警们为大家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服务,引导职工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争当绿色生态卫士。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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