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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姜丽婷 记者 屠瑜)一对“好哥们”小酌后开车上路,在临检点不远处突然互换位置,这一幕正巧被设卡盘查民警尽收眼底,两人双双被请进了派出所……近日,上海金山警方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8月2日21时许,金山分局兴塔派出所民警在S36高速兴塔收费站南出入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距离收费站100米的位置停了下来,司机下车几分钟后,副驾驶座男子也跟着下了车,两人互换位置后又继续向前行驶,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一凑近车厢便闻到两人身上明显的酒精气味,于是现场对两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米某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副驾驶张某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

图说:米某接受酒精测试。警方供图

经审查,米某和张某系同事关系,事发当晚二人在枫泾和朋友一起喝酒聚餐,其间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张某执意要驾驶米某的小轿车回家,米某因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便没有阻止,坐上副驾驶座。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S36高速兴塔收费站南出入口附近时,感到内急,下车解决后自觉不胜酒力无法再开车,改由米某驾驶车辆,米某行驶了100米后二人被民警当场查获。

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米某不但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况且其作为机动车管理人,明知张某喝了酒,仍将车辆交由张某驾驶,对张某酒驾持放任态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都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警方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向饮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饮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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