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一色财经8月25日讯时隔约1个月有余,又有一批研报罚单披露,数量多达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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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浙江证监局与福建证监局分别披露5张和2张研报罚单,浙商证券及3名分析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财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兴业证券及1名分析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至此,自5月10日此轮“双随机”检查的首份券商研报罚单以来,3个余月研报罚单总数已达52张,涉及券商26家、研究所员工54人。
研报罚单牵涉的券商包括信达证券、中天证券、华安证券、中原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山西证券、西南证券、申港证券、野村东方国际、民生证券、申银万国、粤开证券、招商证券、英大证券、东亚前海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渤海证券、国盛证券、国融证券、西部证券、国融证券、浙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等。
一日之内7张研报罚单
8月25日,浙江证监局连发5张罚单,浙商证券及3名分析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财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浙商证券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傅嘉成、陈煜、史凡可分别作为各自证券研究报告的参与制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除三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外,还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浙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
财通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及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服务客户活动管控不严、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福建证监局发布的罚单显示,兴业证券及一位分析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兴业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客户服务行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个别分析师的发言内容不够审慎,李双亮作为提供上述客户服务的证券分析师,未执行相关内控、合规要求,发言内容不够审慎。
三大问题、四大要求
上述研报罚单,均来自各地证监局在全行业开展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今年5月,证监会向各券商通报了2022年研报“双随机”的现场检查情况,共覆盖45家公司的300篇研报。
证监会对研报制作目前仍存在的三大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部分证券公司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证监会也重申了四点法规规范要求。
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在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方面,首先要加强信息收集环节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其次是优化信息来源核实机制,明确专项提级审核措施;
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方面,一是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二是强化审核环节管控,确保质控合规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发布环节审慎评估,确保重大事项提级审核执行有效;四是强化投价报告管理,提高投价报告质量。
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方面,首先要实施全面管理,确保业务活动管控有效;其次是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员工公开发表言论;三是重视舆情管理,自觉维护公司和行业声誉。
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方面,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确保有效激励约束;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