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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8月14日发布通知,要求深圳富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基金”)两名负责人到该局接受监管约谈,如仍拒不配合,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安排对富兴基金开展核查。公司提供的私募基金相关协议文本等证明材料显示,陈丽旋(身份证号码:440583********4246)负责公司私募基金运营相关工作。应履行配合监管的法定义务,有关违规线索也需向其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
李咏周(身份证号码:420922********6812)作为相关监管系统中登记报备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履行配合监管的法定义务,有关违规线索也需向其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
此前,深圳证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要求两人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约谈,但两人均未配合,也未提供正当理由。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两人告知,请两人自通知公告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深圳证监局指定电话联系,进一步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两人仍拒不配合,深圳证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资料显示,富兴基金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陈柏达,深圳富邦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富兴基金100%股权。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