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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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简单来说,就是无论家庭居民(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此前是否有过房贷,只要在本地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相关贷款政策。
“认房不认贷”在深圳落地了吗?
业界人士如何看待?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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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家银行均表示
尚未落地等待主管部门通知
有坊间传闻称,深圳各银行已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
网传图片
对此,8月25日,记者通过深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政策,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相关政策的通知,并登记该问题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8月26日,记者先后联系了深圳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主管部门的通知,没有相关细则出台,暂执行是原有政策。
有银行贷款经理提醒,深圳楼市受政策端影响较大,要等政策明确落地后再申请,不要盲目跟风,听信小道消息。
有银行房贷经理透露,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深圳银行如何执行、参照哪些依据执行,还需要地方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文件通知。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方均表示相关细则将由政府部门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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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政策力度超出市场预期
可以释放出更多的需求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家庭成员无房,即可认定为首套,这是对目前热点城市“认房又认贷”的首套房贷款认定的重大调整,其目的是释放几类需求:
一是,父母为子女(含未成年子女)买房,子女无房但父母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二是,子女为父母买房,父母无房但子女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三是,在外地有房,在外地有贷款记录或正在月供的贷款,但在本地无房;
四是,前期购买了非成套住房,比如单位非成套的福利房、单位产权式的宿舍。
李宇嘉分析,新市民、年轻人是购房主力,在上一轮房地产市场上升期(2015-2021年),由于这些人在就业地城市买不起房,但当时房价上涨预期强烈,很多人于是转战周边三、四线城市或老家所在城市购置了房产,也申请了贷款。现在,他们在就业地城市有了购买力,但在认房又认贷的情况下,他们再次置业就面临高额首付的困境;有部分人群购买了非成套的房产(主要是福利房或产权式宿舍),现在要改善需求,但面临高额首付。
“此次政策力度超出了预期”。李宇嘉分析认为,一方面表现在,即便在外地有在偿的按揭贷款,在本地购房也算首套房,享受首套房标准。在每一个城市,只要无房,即便有贷款(记录或在偿)就可以以首套房身份买房。
另一方面,此次政策将“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首套房产,调整到“家庭成员为单位”,也超出了市场预期,意味着可以释放出更多的需求。不过,这次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是否执行、什么时候执行,由城市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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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都湾财社、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编辑:林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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