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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压实各方建设主体责任,提升勘察信息化水平,强化工程勘察质量全过程监管,守住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底线。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履约管理。重点要求对现场作业开展现场见证,并将原始记录资料上传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勘察过程及验收影像管理,实行数字化保存归档,实现质量责任可溯源。
强化勘察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勘察过程质量控制,要对原始记录存档备查。要严格执行勘察标准规范,勘察文件要满足国家、省编制深度及勘察任务书相关要求,勘察成果文件要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勘察单位应主动开展技术服务,按规定参与技术交底、基础验收及竣工验收,重点突出对勘察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要求。
建立健全勘察质量监管机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勘察市场行为监管,要对勘察单位资质、技术人员及试验设备进行动态核查;要加强勘察过程质量监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对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审查,要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执法检查,明确可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勘察质量检查,加大勘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要推动勘察质量监管数字化,全面提升勘察信息化监管能力水平。
下一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发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手册》,完善信息系统勘察监管功能,实现工程勘察质量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