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服务灾后重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十项措施

加强沿线交通引导和秩序管理 确保赈灾重建物资运送顺畅


【资料图】

为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职能作用,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服务灾后重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十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组织部署。统筹摆布应急期间交通管制、通行保障以及常态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受灾地区交管部门精准高效提供道路通行保障,有序推动各项基础设施维护和重建,尽快恢复正常工作运转。

强化重点保障。按照部署,协助规划赈灾重建物资运输通道,加强沿线交通引导和秩序管理,确保物资运送顺畅。

有序恢复通行。全力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道路抢通,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对因车辆绕行导致流量快速增长的路段,增设执勤警力,加强指挥引导和秩序管控。

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坚持依法文明规范理性执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排查道路隐患。对大面积泡水或局部被高强度冲击路段,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各项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监测。道路恢复通行后,加密巡逻频次,细致排查沉降、塌方等隐患,防止因道路损毁导致事故发生。

规范施工管理。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和施工单位,组织做好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对需断交施工的,合理规划绕行路线,组织向社会公布,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

严格交通管制。对禁止通行或限制车辆通行的路段,规范发布限行公告,严格落实管制措施,坚决防止禁止通行的车辆进入险区。精准划定管控范围,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远端预警提示,服务社会车辆通行。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将统筹辖区警力,做好受灾重点部位支援调配,科学合理安排勤务;组织灾后重建,排查在用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和自建卡口、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受损情况,及时维修或重建,尽快投入正常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单位指导帮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力防范化解突出交通安全隐患风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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