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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8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举行涉网络暴力新闻发布会,通报涉网络暴力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在会上表示,青少年易受误导加入网络暴力活动,在一些涉及社会热点的网暴案件中,部分青少年判断力相对不足,容易被舆论裹挟,参与到网暴活动中,呈现出组织化参与网暴的新特征。
北京互联网法院新闻发布会。
赵瑞罡介绍,在某明星诉肖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当事人肖某作为未成年在校学生,在网络中使用污秽言辞攻击谩骂他人,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在多起涉及明星的案件中,青少年通过微信、豆瓣等“饭圈”群,有组织地向他人发布攻击性言辞,引发网暴。
“随着社交网络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新型网络暴力手段更新较快、层出不穷。”赵瑞罡还表示,以人肉搜索、合成虚假照片、制作表情包、传播“AI换脸”视频等形式发生的网络暴力正愈演愈烈。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为了扩大侵权范围,甚至出现“抽奖转发”“0.01元链接挂人”等新侵权形式,助推侵权信息迅速广泛传播。如赵某与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李某将辱骂赵某的微博设置抽奖,该微博被转发4000余次。
赵瑞罡还表示,众多案件反映,部分网络自媒体、营销号、网络大V往往为了吸引关注度和流量,制造猎奇信息、挑起网民情绪或跟风炒作热点事件,引发众多跟帖评论进而引发网暴;部分则利用其较高的关注度和粉丝量,诱导粉丝不理智行为,从而产生网暴。
如知名娱乐博主张某为吸引关注,通过其微博账号搬运、转载一篇关于王某学术造假、个人感情生活等内容的文章,当日即引发6372次转载、2.2万余条评论以及近66万次点赞,引发网络高度关注与讨论。又如刘某与孙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刘某有50余万粉丝,因收到孙某的一条私信,刘某遂将孙某的私信、微博账号、照片等信息“挂”出来,并配有侮辱性言论,引发网友对孙某的网络暴力。
此外,侵权人将线下矛盾转至线上的行为频发。一些发生在线下的纠纷,侵权人为泄愤或报复,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经网络发酵蔓延,极易引发网络暴力。常见的此类纠纷包括情感纠纷、劳动争议、同学同事等关系之间的纠纷、消费者服务纠纷、学术争议等。例如,罗某与周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线下情感纠纷引发,周某在网络中通过发布私密照片、造谣涉性言论等方式,侵犯权利人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