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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四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一周年之际,省检察院召开“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作用助推美丽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助推美丽陕西建设工作情况。

一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关中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了跨区划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跨区划倾倒建筑垃圾及工业废水等一系列案件。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周至县检察院与秦岭北麓检察院协同办理的督促治理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一年来,在推进跨区划检察改革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格局为主线,建设专门化团队,锻造专业化队伍,集中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与省林业局等40余家单位建立“林(田、河湖)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26项;举办7省(市)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与豫、鄂、渝、川、甘、青等省(市)检察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组建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检察社会化协作工作机制。一年来,陕西省检察院通过建成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实现对案件线索“一网汇集”、重大案件“一网交办”、办案力量“一网调度”。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还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成立一年来开展巡回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以及创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她表示,省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检察为突破口,积累跨区划检察改革经验,逐步增加案件办理类型,确保中央、最高检区划检察改革的部署精准落地。

(记者高虎实习生王煜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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