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2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相关资料图)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82,785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35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28.09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170,737.3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有关规定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3年6月16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

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8,282,78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回购的最高成

交 价 为 31.35 元 / 股 ,最 低 成 交 价为 28.09 元/ 股 , 已累 计 支 付的总 金 额 为 人民 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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