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计指标中,按照人口的居住地分类,可以分为乡村人口、县城和集镇人口、城区人口三种。

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看,城区人口占本区域人口的比例,比城镇化率(县城、集镇和城区人口所占比例)更能反映一个区域的城市化水平。


【资料图】

今日的数据,我们提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观察各地的城区人口占整个市区人口的比例。

何谓市区人口,指市辖区、县、代管县级市的整个区域人口,即大部分统计指标中的市级人口。

城区人口,在官方的定义中,用15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后三位,区分街道、村级区域,其中代码为111的区域,表示主城区,属于本篇所说的城区。其余区域,包括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乡中心区和村庄等,不属于本篇所说的城区。

由于部分城市代管了县级市,为更好展示城市的区域,本篇所说的城区人口比例,=市辖区的城区常住人口/市辖区的所有常住人口*100。

即本篇数据,不包括县级市城区人口,这样虽然对郑州等未来得及完成市改区的城市略有不公,但在更大尺度上,对于更多城市,更为公平。

数据显示,单看市辖区,不考虑由其代管的县级市和县,各地的城区人口所占比例区别极大,从28%到99%不等。

其中深圳、东莞、长沙、大连、鞍山、锦州等20座城市,九成以上的市辖区人口,均居住在城区,基本实现了人口的城市化。

不仅如此,黄石、鹤岗、抚顺、鸡西等当前经济规模较小的城市,其市辖区的大部分人口,已经居住在主城区中了。

这意味着,这些城市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从城乡结合部升级为主城区的可能性,变得更低了。

从50%以下、50%~60%、60%~70%、70%~80%、80%~90%,分布在各区域的城市数量,区别并不是很大。

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乡中心区,想不想更进一步,成为城市的主城区?答案是肯定的。

数据显示,全国232座城市,其市辖区的常住人口中,还有至少20%没有完成从城乡结合部到主城区的升级。

这意味着,房地产仍然有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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