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树牢未成年人尊法、守法意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红河县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力织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
对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狠抓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中,全面压紧压实学校普法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法治副校长214名,一校一警199名,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覆盖率100%。县教体局积极联合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开展普法培训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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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1+2+1”法治教育制度
为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红河县教体系统制定了学校“1+2+1”法治教育制度,即校(园)长每月上1堂法治课;安全和德育副校长每2周开展一次全校性法治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利用班会开展1次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累计开展法治讲座809场次,涉及师生8万余次,班主任组织主题班会6913场次。积极邀请法治副校长、学校挂联民警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
严格落实“1530”日常安全教育提醒制度
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即每天离校前1分钟、每周五离校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离校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以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时时刻刻把“没有监护人陪伴,禁止全县所有未成年人到水域活动”当成铁的纪律牢记在心,切实提高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范欺凌、性侵、拐卖、早婚早育,电信诈骗、校园贷、禁毒以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双休日、节假日放假前,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提醒。放假期间利用电话、短信、家长QQ、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就防溺水事项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和提醒,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
严格落实“1+N”教师包保制度
建立学校防溺水五级包保体系,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校园安全“1+N”包保制中,即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职能职责,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包保教师全面开展学生防溺水家访活动,活动范围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抓实抓细青少年学生安全监管工作。
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校会、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法治讲座、法治课堂、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校内宣传资源,重点开展防范欺凌、性侵、拐卖、早婚早育,电信诈骗、校园贷、禁毒以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紧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全体师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法用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手册18179余册,制作宣传栏359块,固定标语385条,横幅布标321条,LED滚动标语311条,参与普法强基线上答题师生15623余名。
来源:县教体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