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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获悉,该局于近日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价税合计达23705340.93元。
据介绍,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线索,辖区贵州xxx商贸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公司的进销项不匹配,可能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2019年10月15日在贵阳市云岩区注册成立贵州xxx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在贵州xxx商贸有限公司与怀化市xxx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真实贸易的情况下,接受怀化市xxx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金额1671539.76元(税额217300.24元),价税合计:1888840元。
为应付税务机关检查,虚构付款流水,黄某某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1日分五笔用贵州xxx商贸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向怀化市xxx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转账1184580元,怀化市xxx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又分别按照黄某某提供银行账户转回至黄某某、林某某(黄某某爱人)、史某某银行账户。
目前,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史汶曦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