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一线城市官宣“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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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而在今日广州正式执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之前,在广东地区,主要是广州和深圳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在深圳,记者了解到,多家银行表示暂未收到通知。
深圳多家银行表示暂未收到通知
“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等住房套数的依据。
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一般是指,有过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再购房时即使名下无房或贷款已还清,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适用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标准。
对有“卖一买一”的置换需求的购房者来说,若执行“认房又认贷”,则即使已经还清了购房贷款,但因为有贷款记录的存在,再次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的首付标准以及房贷利率。
如今,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成为大势所趋。在本次广州执行“认房不认贷”后,深圳是否跟进?记者联系了深圳多家银行,贷款经理均表示暂未收到通知,
建行深圳一支行个贷经理对记者表示,暂未收到通知,需要等住建局的消息。
交行深圳一个贷经理表示,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这个得看深圳这边的安排。如果真的出这个政策,肯定是每个银行都会执行的。如果没出,那肯定也是每个银行都不会执行。”
此外,深圳地区的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以及邮储银行等工作人员均对记者表示,目前暂时没有收到通知。
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今年7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企业座谈会上表示,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在换房方面,相关部门也推出政策减免个人税费。
据悉,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