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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起彼伏的网络暴力,给网暴受害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对清朗网络空间也是极大的破坏。三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表明了国家坚决治理网络暴力的态度。

网络暴力屡禁不止,主要在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网络行为具有隐蔽性、互动形式具有匿名性。网民无需亮明身份便可在网络背后肆意发言,加之当前网络数据爆发式增长和传播,大众很难从海量数据中识别正确信息,极易被“牵着鼻子走”,从而丧失基本判断。其次,目前我国的相关配套立法正在不断完备,这中间有一个时间差,给了网络施暴者钻空子的机会。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网暴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一步纵深推进网络实名制,让虚拟世界也规范有序,任何行为皆有痕迹可查,不给施暴者任何可乘之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整治网络暴力也并非一朝一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和倒逼网络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强化行为识别和舆情发现,及时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网暴乱象被第一时间发现,为相关机构和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及时治理网暴打好基础。

平台需明确责任,维护网络“防火墙”。网络平台应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化解处置网暴的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平衡营利性和公益性,对短视频、热点话题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快速切断网暴传播链条,传播社会正能量,积极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加强互动平台管理,及时清理违规违法信息,严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建立快速监督举报通道,简化用户投诉程序,及时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作为网络的主体,需不断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严格规范自身言行、遵纪守法,增强自身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盲目跟风,理性表达观点,控制自我言论。此外,要严格遵守数字公民伦理道德和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融入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提升自身网络文明素养,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行为,还网络空间一片天朗气清。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彧瑶(荆门市漳河新区)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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