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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阳)8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施行。
8月29日,《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 熊锦阳 摄现行《条例》于1996年制定,于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5年5月进行了第二次修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普遍应用,测绘装备手段、能力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条例》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测绘管理的需要,因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了2022年重点调研计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2023年7月26日修订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郑斌勇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共7章43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测绘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保障测绘成果的共享交换,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推广;首次将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建立及备案管理纳入江西省地方性测绘法规,加强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的监管力度;增加测绘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等多个方面。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潘家永说,测绘事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事业,科学推进测绘工作对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将聚焦信息安全和共享应用两大主题,为更好地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对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还增加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与应用的有关条款。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介绍,《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测绘成果信息化建设,并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卫星遥感影像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遥感影像统一采购和高位推进部门间测绘成果的共享交换有关规定,从而指导江西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提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此外,《条例》还将进一步促进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在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推进测绘信息化建设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等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方面均有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真正将‘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切实提升《条例》的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同感,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进程。”郑斌勇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