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间,案涉“专网通信案”的恒宝股份、国瑞科技双双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恒宝股份、国瑞科技相关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索赔权利。
恒宝股份(002104)因“专网通信”连续四年年报造假 拟面临500万罚单
9月7日晚间,恒宝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恒宝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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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国瑞科技(300600)亦因“专网通信案”虚增营业收入拟被罚
与恒宝股份一同因“专网通信案”拟被证监会处罚的还有国瑞科技。9月7日晚间,国瑞科技(30060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证监会查明,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5,875,443.97元,虚增营业成本185,617,728.60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15.37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8.72%,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国瑞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损失
根据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若因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便有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经初步分析,购买过上述两家公司股票的下列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一、恒宝股份(002104):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恒宝股份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二、国瑞科技(300600):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国瑞科技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可在“索赔通”公众号(suopeitong)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初步条件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均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对账期间: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今,最好仅含该单个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