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相关资料图)

法人

二、受理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办理地点

1、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含社保局)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2、公交: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向西50米

五、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原始档案原件

2、退休人员花名册

3、退休审批表:点击查看

4、学历、专业职业职称

5、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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