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据微信公众号“清廉江苏”消息,一名曾在泰州市担任副区长的前政府官员被查。据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徐绍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行政级别上看,徐绍文的官职并不算高。但是,这起案件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那就是徐绍文在被查时,其身份并不是政府官员,并且早已辞职8年。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徐绍文生于1967年,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局局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2012年12月,徐绍文获任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2013年6月,他又升任泰州市高港区副区长。

然而,两年多后,徐绍文就于2015年8月辞去泰州市高港区副区长职务,时年49岁。单从年龄上看,他这样的官员在未来仍可能有晋升空间,他的辞职在当时也引发了舆论的关注与议论。

据江苏本地媒体当时报道,徐绍文的父母介绍称,儿子辞职的真正原因是因为身体不好。徐父告诉记者,前年下半年,儿子查出血糖高达8.0,血压高时达到160,需要天天吃药,身体很不舒服。他的工作却很辛苦,周六周日都没时间休息。当时,据徐父介绍,辞职之后,儿子开始有时间锻炼了,目前在南京陪孙女读书,“算是无官一身轻”。

如今看来,所谓的“无官一身轻”,恐怕并没有说得那么轻松。作为一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官员,就算跑得离官场再远,也总是要惶惶不可终日,迟早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当时,徐绍文的家人声称他是因为身体原因离职,这个原因不知道有几成属实。不过,如今徐绍文既然已经被查,恐怕无法排除他当时的做法有“逃逸式离职”的嫌疑。对于所谓“逃逸式离职”的官员,纪检监察部门向来都是一追到底,绝不会让他们轻易逃过党纪国法的制裁。此前,已有多名曾在体制内担任要职的前官员在辞职之后被查并受到相应惩戒。

举例来说,今年4月被开除党籍的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处分通报指出:姜丽明在担任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监管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巨额利益输送;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姜丽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姜丽明曾长期在金融监管系统工作,2011年1月起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2015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但是,就在她就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后一年,她便从银监会离职,时年54岁,并未到退休年龄。离开银监会后,姜丽明很快有了新工作。据九派新闻整理报道,姜丽明辞职后进入知名民营企业恒大集团任监事长,2017年3月起担任中国恒大副总裁,并于2020年12月辞任。

近年来,多名落马干部被指“逃逸式辞职”,其中有不少是金融系统官员,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沈曙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等人。

2022年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文章指出,审查调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加大对“影子股东”“影子公司”“搞政商旋转门”“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等隐形变异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严肃惩治“靠企吃企”“靠贷吃贷”“靠监管吃监管”等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的勾连纽带。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新闻周刊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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