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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拟申报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公示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示范考评工作的通知》(湘拥办〔2023〕10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湘潭市拟申报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市双拥办联系。来信地址: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6室,监督电话:55576872。

特此公告。

拟申报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公示

1.省级双拥模范城:湘潭市

2.省级双拥模范县:韶山市、湘乡市

湘潭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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