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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申请樊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诚泰保险晋〔2023〕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樊君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运城银保监分局代章)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