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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殴打他人被判刑,从此对公安机关产生怨恨。今年3月到6月期间,其饮酒后数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人员,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

2022年,代某(男,49岁,岳池县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将他人殴打致伤,岳池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受理该案。因涉嫌故意伤害,代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赔偿对方医疗费用8万余元。

受到打击处理,代某从此对公安机关产生了不满。今年3月4日到6月8日期间,代某在家里喝酒后,先后10余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人员,其中3月4日晚上拨打110电话3次、4月10日拨打1次、6月7日拨打2次、6月8日深夜拨打110报警电话8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代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涉嫌寻衅滋事,被岳池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恶意拨打110是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恶意拨打110的违法犯罪行为。(汤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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