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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和县政府办、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改局等单位领导参加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财贵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梁志勇作动员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梁志勇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开展“大招商、招大商”行动,为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以督促《条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工作。
梁志勇强调,执法检查组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依法办事,全面总结《条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努力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坚定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发展的信心,不断增强我县招商引资竞争力,以招商引资的工作实效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时间为期约3个月,将重点围绕《条例》关于部门职责、投资引导、投资服务、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条款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今年10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