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

1. 毕业2年以内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毕业5年以内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1.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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