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讨论审议


(资料图片)

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已提

前提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2022 年签署了《金

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出具与财务公司发生交易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 坚:        张继德:         卢业虎: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