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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榆)7月27日,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楚雄法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16条措施”。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劳动者、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全力建好“非遗”司法保护的“第一站”。
在聚焦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方面,此次发布的措施包括依法严惩危害“非遗”犯罪行为、妥善化解“非遗”民事纠纷、促进“非遗”执法环境优化、推动文化遗产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非遗”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品牌等内容。
“措施”还提到,将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助力经营困难“非遗”企业发展。以最有效的司法手段、最好的服务举措、最及时的法律意见,为困难“非遗”企业解困。严厉打击妨害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常态化开展拖欠“非遗”债务、义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及时执行,加快实现“非遗”权益人胜诉权益。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非遗”企业,注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促使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