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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报融媒记者 程照华
7月31日,市房产事务中心发布通知,我市2023年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开始选房分配,市内5区符合保障条件的242个家庭487人被纳入保障范围。
据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王济斋介绍,本次分配的房源涉及德馨苑公租房小区、蓝欣家园公租房小区、东方明珠公租房小区和恒盛铭座公租房小区,共计242套。户型为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面积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之间。租金根据区域不同每月每平方米4元至6元。
“公租房分配事关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分配,优先照顾特殊困难家庭。此批公租房将于8月5日前分配到户,下周办理交房入住手续。”王济斋说,我市公租房申报不限制户籍,群众可通过公租房掌上App提交申请,由系统进行逐级审核。“需要提醒的是,公租房为政府建设和运营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同时,公租房申报审核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承租期间严禁转租、转让、出借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统筹将新就业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同时进一步降低申报门槛、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助力越来越多人实现“安居乐业”,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