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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浙江省德清县纪委监委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雷甸镇卫生院的一份会议记录显示:从2018年起各家庭医生团队长要从已发经费中,定期上交部分经费用于卫生院日常工作开支。

按规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为何该卫生院要从已发的服务费中提取部分作为工作经费?为解开疑团,工作人员向当时参会的家庭医生团队长沈某某等10人了解情况。

“当时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我们开会讨论,商定从团队长个人应得费用中拿出一部分,统一交给院会计陈某某,用于购买宣传用品等费用开支。”沈某某说。

“具体开支明细公开了吗?”

“这个我们不清楚。”各团队长均表示,2018年起,他们每年分两次从自己的经费中抽取1000至3000元不等,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交给陈某某。

随后,工作人员发现陈某某在2019年至2021年间曾分三次购买大额加油充值卡,共计4万元。工作人员找到陈某某谈话。

“充值卡都交给徐院长了,具体用途没有多问,只记得院长说我管理这些经费是额外工作,给过3000元充值卡当‘辛苦费’。”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陈某某只好坦白,按照院长徐某某要求,他用上交的费用购买过宣传用品、加油充值卡等,但这些支出均没有相关凭证,也未向其他班子成员和团队长公布。

经查,2018年5月至2021年10月,雷甸镇卫生院经院领导班子及家庭医生团队长集体讨论,先后7次从发放至各团队长的签约服务费中提取共计15万元。徐某某指使陈某某使用上述款项中的4万元购买加油充值卡,并将价值3000元的充值卡分给陈某某,其余归徐某某本人使用。

最终,雷甸镇卫生院院长徐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专项治理,对全县各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使用情况等逐一检查。(本报通讯员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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