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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自今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胡捷表示,这次普遍调的幅度大概是80个基点,但其中提到了一点,不低于之前的下限,原因估计是做了实际测算后,发现真正问题比较突出的还是当初在市场比较火爆的时候,有一些银行借着火爆的市场,把利率浮动的时候往高处浮动,而实际上大部分的问题,出现在往高处浮动的一批存量贷款上。所以这一次,为了能够有一个大致规范,就出了一个指导性的建议,就是不要低于当初所约定的浮动下限。实际上从这个数学公式上计算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意义,关键是从政策的测算来说,它需要有一个大致的幅度控制,所以基本上就给了大家一个指引,所以对全国总量的控制,产生一个比较有把握的把控。
(编辑:詹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