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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注册文件涉及《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以及《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
该函提及,关于募集说明书,鉴于发行人重要提示中未披露完整涉及MQ.7的情形,建议根据M-0-3、MQ.7进一步补充。
鉴于未披露发行人是否涉及储备土地、林权、探矿权、湖泊、盐田、滩涂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等注资情况,建议根据MH.2-3进一步补充,如涉及建议进一步披露上述资产注入时间、金额、评估依据、政府相关文件、资产过户手续是否完成等。
建议补充发行人商贸物流业务板块中贸易业务;建议进一步补充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经营主体、开发资质、经营模式、经营状况;补充主要在建及已完工项目业主方、施工方、收入确认、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补充近三年已完工项目的项目主体、回款情况、未完成销售原因。
建议进一步补充在建项目的项目主体、未来三年投资支出、项目进度、资金来源(包括贷款、自筹等);披露投资规划和土地储备;补充房地产业务合规性情况;如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的,建议进一步补充项目获取流程及合规性、拆迁补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进度、涉及诉讼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