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应该按怎样程序处理

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

1.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相关资料图)

2.如果有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由现场执法的交警维护现场秩序,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4.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要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吗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关于调解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一定要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当事人可自行选择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方式。

三、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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