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2日讯 为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青岛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青岛交警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8月18日至20日,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64起,违法改装车、“炸街车”58辆。

8月18日21时40分许,交警开发区大队在前湾港路与怀玉山路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有些异常。经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刘某自称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喝得不多没啥事,便驾驶摩托车上路。后经核实,刘某驾驶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带至医院采集血样进行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9日17时03分,交警市南大队在东海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排气声音较大涉嫌非法改装,随即民警拦停对其进行检查。对驾驶员齐某某进行询问时,齐某某承认了改装车辆排气系统的违法行为。目前,驾驶员齐某某因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8月20日14时38分许,交警莱西大队在上海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车尾翼较为明显,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加装尾翼、加装包围。驾驶员李某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李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8月20日21时30分许,交警即墨大队在墨城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排气筒轰轰作响,存在改装嫌疑,遂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排气系统存在明显改动,驾驶员徐某某称原车排气筒较小,为了“炫酷”便从网上购买配件对车辆进行了改装。徐某某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8月20日20点27分,交警黄岛大队在胶州湾东路设岗夜查,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检测点附近,突然靠边停车,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询问,驾驶员刘某觉得当晚只是喝了一点酒,不会影响驾驶,便开车上路。经酒精呼气检测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驾驶。随后民警对刘某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满12 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20日23时许,交警城阳大队在山河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小型越野在距离执勤点不远处突然靠边停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吴某晚上和妻子一起朋友家吃饭,其间喝了两瓶啤酒,在回家的途中和妻子因为发生争执,原本开车的是其妻子,妻子一气之下说什么也不开了,吴某便自己驾车回家,没承想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对吴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 分,暂扣驾驶证 6个月的处罚。

青岛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严查到底,保障岛城道路的安全有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青交宣)

责任编辑:王逸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