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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激励更多群众投身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常州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制定《常州市全民反诈见义勇为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群众通过自发行动、拨打110、网络举报或上门报警等方式积极参与全民反诈工作,对在我市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中起到预警劝阻、拦截资金、提供线索、协助破案、挽回损失、避免严重后果等重要作用的人民群众,根据情节和作用大小,分别给予奖励,行为人对反诈作出重大贡献的,最高奖励10万元。

《常州市全民反诈见义勇为奖励办法(试行)》中以下几种情形可获得奖励

一是及时预警,成功劝阻受害人,避免受害人向诈骗分子汇款,或积极提供关键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拦截劝阻受害人向诈骗分子汇款的;劝阻已汇款的受害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继续向诈骗分子汇款或为受害人挽回资金损失的;在银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面、ATM机等场所,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阻止受害人汇款的,以上行为起到关键作用,有录音、视频、图像或笔录证实,根据成功止损的金额大小分别予以奖励,止损1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本地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涉诈行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

三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本地涉诈窝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打处,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提供线索协助捣毁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1万—10万元。

四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线索,直接或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查证属实,够立案查处的,奖励举报人1000—2000元;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抓获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头目的,奖励举报人1万—5万元。

五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本地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滞留人员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

奖励以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严格按照《常州市全民反诈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功群众的意愿,严格保守秘密,并依法保护有功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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