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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货车司机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已排查出侵害货车司机权益的重点企业8家,并要求整改。
针对我市某物流企业存在的“收取的车辆保险费用高于市场价”的问题,近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深入物流企业开展货车司机权益保障问题专项督导。当天的专项督导现场,督导组听取了企业负责人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抽查了部分车辆的保险合同,并对该物流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为切实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今年7月以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市委政法委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市场监管、商务、总工会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乐山市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行为、重点对象、重点地区,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货车司机、分析货车司机的各类诉求数据,比对分析货运企业转让过户信息、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摸排辖区内存在侵害货车司机权益突出问题的货运企业、货车销售企业,形成重点整治对象清单。
对纳入重点整治对象清单的货运企业、货车销售企业,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分类闭环治理。充分发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作用,最大限度帮助货车司机化解其与货运企业的经营合同纠纷;倡导各地积极探索发起成立货车司机权益法律援助公益组织,鼓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货车司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推动车辆经营服务合同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结、快执;定期公布典型案例,为货车司机提供维权样本,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指导性作用。
同时,依托12345热线、12328热线,认真收集货车司机相关诉求,把诉求办理情况作为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个投诉和信访,切实为货车司机解难题、办实事,不断增强货车司机满意度、获得感。
据悉,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出侵害货车司机权益的重点企业8家,并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中。
(编辑:吴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