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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至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青岛市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申请受理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学生可在青岛各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市)办理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设有还本宽限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负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时,可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受理方式有两种,一是面向首贷学生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二是面向续贷学生远程受理,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授权协议书”,同意电子合同,然后进行身份认证授权,通过人脸识别功能完成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一同前往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忠德 报道)